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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机场建设费征收方式: 从2004年9月1日起,旅客在中国境内机场乘坐国内、地区和国际航班,由原在机场办理机场建设费缴纳手续,改为在购买机票时一并缴纳。 二、机场建设费的征收范围: 凡是从中国境内机场乘机旅行的旅客,均需缴纳机场建设费包括持免票、折扣票(如ID、AD票)和乘坐商业包机的旅客。但对下列人员除外: 1、乘坐国际及香港、澳门地区航班出境的持外交护照的旅客; 2、年龄在12周岁(不含)以下的儿童。 三、机场建设费的征收标准: 1、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50元人民币; 2、乘坐国际和香港、澳门地区航班的旅客每人90元人民币(含旅游发展基金); 3、乘坐下列机型的国内支线航班的旅客每人10元人民币: 机型名称机型代号 CESSNA208大篷车208 DONIER328D38 ATR-72AT7 CRJ-200CRJ ERJ145ERJ 新舟60EM4 冲8-400DH8 运12YN2 四、机场建设费的收取 机场建设费在票价外以税款(代号为“CN”)的形式征收,并以航段为计收基础,取消原8小时以内中转免缴机场建设费的规定。凡是2004年8月1日(含)以后销售的、9月1日(含)以后旅行的定期和不定期客票,均需缴纳机场建设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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